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010,000)股(含, 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6,011,500股(含本数)。
若因公司经营需要或其他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本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首先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或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依照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上市地点、发行时间以及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2)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1xbet体育官方网站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具体决定和实施战略配售相关事宜; (4)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具体使用情况;
(5)批准及签署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回复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问询等; (7)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应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未来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1xbet体育官方网站,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若因公司经营需要或其他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本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首先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或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依照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有利于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号——股份回购》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降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定了相应应对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并提出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在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收付,对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进行专项账户管理。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辅导机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专项法律顾问,并与各中介机构分别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因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制定的《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须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15); (2)《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16); (3)《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17); (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18); (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19);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0); (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1); (8)《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2);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3); (10)《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4); (1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5); (12)《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6); (1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7); (14)《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34); (2)《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35);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了《承诺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 1年年度报告,最近 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8,238.77万元、8,177.3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1.79%、19.43%,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12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12个月后,方可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